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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2年度全院教学观摩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按照学院教学工作计划,举行2012年度全院教学观摩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观摩大赛是开展教师培训、促进教师相互学习交流、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优秀教师讲授示范课,组织教师进行观摩学习,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让广大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改进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赛人员

学院全体在编教师。

三、比赛时间

20124月—20131月。

四、课程类型

参赛的课程分为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学院提倡主讲教师根据课程要求,采用双语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型教学等形式,采用多媒体教学等手段。

五、比赛程序

1.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其中初赛由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决赛由教务处同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2.初赛阶段

初赛阶段由各系(部)自行组织,推选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学院的教学观摩比赛。

3.决赛阶段

决赛阶段为下学期进行,学院依据各系(部)推荐的名单,由教务处协调各系(部)进行组织,决赛以随堂授课为主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1.初赛领导小组

初赛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系(部)自行组建。

2.决赛领导小组

  长:李  

副组长:谷永泉 张国通

  员:毕丛娣 丛惠媛 邓华 金依明  李宏伟刘阳 史迎霞 王颖王月 王云峰  王智泓 于洋 张丽敏

  书:崔丽英         

3.评委

初赛评委由各系(部)自行聘请;决赛评委由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决赛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届时由各系(部)和教务处聘请。

七、具体要求

1.2012年全院教学观摩大赛活动与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相结合,要求各系

(部)切实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各参赛部门需于初赛前将预赛日程安排上交教务处(附件1),教务处与督导处届时将进入课堂听课。

2.系(部)级教学观摩活动以随堂听课的形式进行,要求近五年(2008

以来)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全部参加初赛。每位青年教师观摩学习听课不少于5人次,同时做好听课记录。

3.各系(部)根据各自基本情况,向学院推荐不同课程类型各1名优秀教师参加决赛阶段观摩活动,请各系(部)于下学期开学第3将教学观摩课人选推荐表(表格见附件2)并汇总数据(表格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

4.观摩大赛评价指标体系(见教师手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观摩比赛大赛指标体系》)由学生评价体系、专家和领导评价体系、同行评价体系三大体系组成。无论预赛和决赛都要求学生评价体系参评人数不少于20人(自由发放);专家和领导评价体系参评人数不少于8人;同行评价体系参评人数不少于5人。

5.决赛的教学安排与组织观摩

1)参赛教学观摩课的教学内容应以教学大纲为准,按既定教学进度执行即随堂比赛(因教学观摩需要调串课程,请提前申请),时间为一小节。

2)各系(部)于每次决赛前做好宣传,相关系(部)于公开课参赛时段按要求组织本部门届时无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和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公开课观摩学习,其他系(部)教师和学生可自由参加。

3)决赛时,由各系(部)负责准备参赛课程所用教材8本;决赛时所用表格由各系(部)教学秘书发放,由教学秘书事先填写好专家用表格的第一行基本数据,再向专家组成员发放。

八、其他

1.教学观摩比赛期间,各系(部)要有计划地开展不同主题(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育理论、教学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及师德等)的教学研讨活动,增加教师间的学习与交流。

2.各系(部)要对教学观摩的听课和讨论情况,以及今后的注意事项、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供全体教师参考并报教务处。

3.各系(部)要建立教学观摩档案,其中包括教学观摩日程表、教案、研讨评议记录以及录音或录像资料等,主讲教师各类观摩课的情况应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4.评分要求:评委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对评分对象不可不负责的一律好评,必须填写具体分数,且须在打分表背面简洁地写出参赛者的优点和不足。

    5.本次教学观摩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教师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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