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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宣传进高校 法治观念入心田——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开展税法宣传

为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税收法治观念,1014号下午,在众创空间106,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干部走进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将税法宣传学堂搬进高校,开展了《民法典里话税收》为题的专项讲座,由大连市第三税务分局税政科王琳主讲。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王月教授、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姜海、团总支书记王鑫颖、辅导员宋志鹏和会计学院2019300名学生参加了本次税法宣传学堂。

在本次讲座上,第三税务分局税法宣传专干王琳针对高校学生特点,从青年视角出发,结合热点现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税收相关的税法知识,从民法典和税法基础介绍及比较,遗产继承、合同等民法和税法有重合的内容,个人所得税以及高校学生创业涉及税收政策等相关方面,为现场的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了专题讲解。最后介绍了与高校学生相关的税收政策,帮助同学们了解更多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

本次针对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生的宣传,是该局在今年疫情以来首次到高校现场开展的税法宣传活动,下一步第三税务分局将与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在税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面向青年学生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主动学习税法,遵守税法,增强纳税人意识。在进行讲座的过程中,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互动,老师的讲解生动有趣,赢得了学生们的阵阵掌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王月教授表示:“加强学生的税收法治培训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部分。税法宣传能够让同学们开阔视野,增强税收意识和税法遵从观念。尤其是《民法典》中的税收知识,既贴近生活,又十分重要,让同学和老师们都很受益。”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不仅更加地了解民典法和税法的,对相关的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拓展了视野,增加了见识,遵守税法,增强纳税人意识,同时也有利于学生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