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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2011年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类别

(一)项目构成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为“规划项目”、“教改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1.规划项目

2.教改项目(直接报送教务处)

3.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项目类别

规划项目、教改项目按资助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各项目按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

二、资助额度

规划项目、教改项目资助额度如下:重点项目0.3万元,一般项目0.2万元、青年项目为0.15万元。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2-3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研究项目第一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及本校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3.规划项目要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推进学术研究、科研方法创新;教改项目要以我院现状为出发点,通过对教育教学理论、实践等方面的研究,提出切实、有效提高我院教学工作的措施;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的要求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4.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少于三人。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5.青年项目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

6.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学院资助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7.第一申报人有学院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8.校级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一般为一年。

专项项目的研究时间为一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两年。

9. 各部门应当严格审查本部门申报的项目,并对本部门教研人员报送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评审程序

1.科研处进行初审。材料不合格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同行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审。

3.会议评审。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者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A4纸打印的申请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不允许出现有关个人和部门的信息,否则作废)一式两份(一份申请书内夹一份活页,所有材料都分成两份上交。)、部门汇总表一份及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规划项目、教改项目、博士基金项目使用各自专门申请书及活页。

电子版命名方式:每个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以“负责人:课题名称”命名,文档以“负责人:课题名称申请书”和“负责人:课题名称活页”命名。每个部门分别将规划项目、教改项目、博士基金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标注“某某部门规划项目”等,然后与汇总表一起建立压缩包,发送至Keyanchu8042@126.com

教改项目直接报送教务处。

3.截止时间:201138,逾期不予受理。

附: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课题立项申请论证活页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5.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6.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7.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课题立项汇总表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