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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1-2012年度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1-2012年度科研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面向全省,择优立项。凡我省各级职业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及社会各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领导和广大教师,均可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申报课题。我会将对部分重点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其他项目经费自筹。

二、申报课题的相关材料

1.《关于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1-2012年度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2011-2012年度)》;

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申报表》。

三、申报人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5年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2.有教育科研工作的经历;

    3.能够筹措经费并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

    4.能够切实承担研究、组织和指导课题的责任;

5. 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选题要求

选题主要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2011-2012年度)》为依据。该《指南》仅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中未涉及的课题,只要申报人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亦可申报。

五、申报表填写要求

1.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课题完成时限为2012930

3.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如有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教材、丛书的,将不予立项。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课题

1.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

2.所报课题为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

七、立项课题鉴定程序与结题验收

1.课题组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结题鉴定申请,并提交结题鉴定的必要文件;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结题鉴定。

2.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学术委员会确认,颁发《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结题证书》。

3.每一轮科研规划项目完成后,学术委员会将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八、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申报课题每项评审费200元。

3.材料受理时间:201147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4.材料受理地点:科研处

附件一: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2011-2012年度)

附件二: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表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