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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部门

    为强化当前我省财经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力度,在充分征询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近一个时期国家、省和厅党组中心工作部署,研究确定了201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财政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课题受理时间截至于2016年9月8日14:00,由部门汇总后提交科研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参考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纸质版:

1.《项目申请书》(一式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三份)。

电子版:

《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由所在部门汇总)电子文档,分别以“姓名-项目申请书”、“课题名称-活页”、“所在部门-汇总表”命名,请申请者按照命名方式命名,各部门严格初审,不按照要求命名的材料可以不予收取。

请各申报者注意写作、排版及打印规范,避免格式错误。

三、申报要求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四、课题管理

    本年度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设置重点、一般两个类别,项目类别由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项目论证情况确定。本年度项目资助经费3-5万元左右,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联系人:秦锋祥

联系电话:0411-86208740***********

电子信箱keyanchu8042@126.com

 

附件:1.201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

2.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3.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2016年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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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2016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