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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旅游法组织年会暨旅游法国际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尊敬的            先生/女士: 
   为加快我国旅游法制建设进程,推动我国旅游基本法早日出台,加强我国旅游法学者与国外同行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国际旅游法组织(IFTTA, 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F TRAVEL AND TOURISM ADVOCATES)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定于2008年9月12日---14日在中国北京召开第20届《旅游法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热诚邀请您参加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办
  ◆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F TRAVEL AND TOURISM ADVOCATES
  单位简介:1983年11月,在耶路撒冷的一次关于旅游事业合法性问题会议上,国际旅游法组织的概念形成。它的目标是提供旅游法信息交流论坛,鼓励制定旅游业共同法律标准,与教育机构合作推进旅游法律问题研究等。1985年,它在美国旧金山成立。到现在它已召开19次国际会议。它正在扩展成员以加强国际方面的组织,此外国际旅游组织法杂志一年出版3次。(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f Travel and Tourism Advocates, IFTTA, is an international, independent organization for professional exchanges in the field of legal issues related to tourism and travel.——见IFTTA网站)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
  单位简介: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近年来为适应旅游事业和旅游法发展的需要而新建的全国首家旅游法学研究中心。该中心近年来召开了全国首届旅游法研讨会,全国首届旅游法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主编了21世纪旅游法示范教材(5本,由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8月出版),出版了《旅游法论丛》等学术出版物和相关专著、译著等。
二、会议时间、地点
  参会时间:2008年9月11日报到,9月12日—14日开会,15日离会
  报到地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中心接待处;
  会议地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综合楼勤学厅;
三、与会人员
  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以色列等共计40多个国家的旅游法学及旅游法实务界人士约80名外方旅游法专家及评选出的100多位中方优秀论文作者。届时,将有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旅游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与会。
四、会议主题
  ◆世界旅游法制热点问题:理论与实践
  ◆会议分主题:
    亚洲旅游法制发展问题
    欧洲旅游立法的发展问题
    航空旅客的权益维护问题
    世界旅游法学教育问题
    中国旅游立法、执法和司法相关问题
    旅游者权益保护和导游权益保护问题
五、参会费用
  国际会议注册费1200元(含会议资料费、专家讲座费等),
  住宿费:200元/天/人(准四星级)。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报名及提交论文
  请拟参会人员于2008年8月20日前报名并汇款,并将有关信息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拟交流论文请在2008年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会议筹委会指定邮箱,我们将制作会议论文集,并安排会议发言。
  为了加强与国际专家的交流,请论文作者将论文的主要内容摘要自行译成英文,最好是将全文译成英文,以方便外国专家阅读。
  本次会议结束后,优秀论文将结集出版(由中国旅游出版社或法律出版社),不收出版费。
六、联系方式:
  邮政汇款:北京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中心6006室   黄冬林(老师)收,邮编:100024
  电话:010-65790168/65792405    传真:010-65792405
  手机:***********黄老师   电子邮件:travellaw@bisu.edu.cn
七、附件(见后页)
  附: 为及时了解本次会议的相关信息,请拟参会人员及时登陆国际旅游法组织官方网站www.iftta.org 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官方网站www.bisu.edu.cn 法政学院网站。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