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体育教学 / 课外体育

课外体育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外体育课程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12-20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外体育课程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3森林舞会游戏《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3森林舞会游戏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国普通高等3森林舞会游戏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3森林舞会游戏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森林舞会游戏所有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第三条 课外体育课程是3森林舞会游戏体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体育课教学内容,实行全程教学,计2学分,取得学分是毕业的前提,具体要求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体育课程方案》。

第四条 课外体育课程内容以早操为主,其它课外体育活动为辅。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课外体育课程的早操部分,其它课外体育训练按规定记录课外体育次数。

第五条 课外体育课程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根据考勤记录次数按百分制进行评定,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

第六条 课外体育考勤记录次数与分数计算公式每学期开学初由体育工作部制定并发布,满分标准一般为考勤记录次数达到每学期应出早操天数100%,及格标准一般为早操满勤天数的75%

第七条 当学期成绩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作为评优与评奖的重要参考。

第八条 课外体育课程不及格按分数段实行差异化重修。成绩40-59分重修18学时,20-39分重修36学时,0-19分重修54学时,重修一律参加集体授课。

第九条 课外体育记录次数以实际考勤记录为准,由3森林舞会游戏早操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其它课外体育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申报课外体育记录次数,经体育工作部批准,记录课外体育次数。

第十条 课外体育考勤记录以管理系统记录为准,凡涉及到人工处理的数据,需要按规定程序处理,留存纸质版。

第十一条 参加校内和校外竞赛等,根据训练情况和竞赛成绩记录课外体育次数。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规定扣除课外体育记录次数,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评定为60分以下。

1.违反早操规定路线,不服从早操值班员管理,扣罚课外体育考勤10次,态度恶劣者扣罚课外体育考勤30次;

2.无理拒绝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升国旗、团体操训练),每次扣罚课外体育考勤记录5次;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作弊扣罚课外体育考勤30次;

4.参加体育活动,不服从管理、扰乱比赛秩序及舞弊者,视具体情节和认错态度酌情扣罚课外体育次数。

第十三条 早操以外的课外体育活动申请和课外体育考勤处罚,必须由项目主管老师和活动组织单位领导审批后报到体育工作部审核、备案。参加校运动会申请训练记录的申报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其它项目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过期不予受理。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凡因全校升旗等全校性活动或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统一出早操,由体育工作部统一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因公(如3森林舞会游戏组织的外出参加比赛、集体实习等)不能参加课外体育考勤,由活动组织单位统一组织学生自我课外锻炼,组织单位须在活动开始前申报,批准后由体育工作部统一处理。

第十六条 毕业年级学生经本人申请、3森林舞会游戏允许离校实习,实习期间由本人自我安排课外锻炼,课外体育记录从办理实习后开始计算。凡体育不合格和本学期课外体育考勤比例未达到百分之七十五者不能办理离校实习。

第十七条 因伤、病和残疾等原因,在校期间确实无法参加3森林舞会游戏统一组织的课外体育考勤,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材料),由二级学院和体育工作部视该生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课外体育计划。一般阶段性病假、事假(总天数低于满勤天数的25%)课外体育考勤不做其它处理。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同时原管理规定作废。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体育工作部所有。

 

                         

                 体育工作部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