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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系统开展

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系统开展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党[2006]00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学院党委和纪委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1.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原则,提高全院党员干部的预防商业贿赂的思想政治素质

中央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非常重视,明确提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辽宁省委专门下发了实施方案,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提出了对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近年来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呈易发多发趋势,商业贿赂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学院党委要求各党总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学院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经贸学院[2006]纪字 第2号)的安排,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的重要性,把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严格执行学院党委和纪委一直以来对党员干部提出的“一根针不拿,一分钱不收,一顿请不吃”的要求,要组织党员干部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关内容,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处分的若干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治理原则,增强全院党员干部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治理工作与防治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强化内部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加强认识,抓住重点,认真开展好我院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

学院各部门要在上级党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可能在本部门的表现形式和特点,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蚀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要将以下问题列入重点:资金批付,招投标,教材,教辅,图书购销,组织教材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

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并认真分析党总支及有关主管部门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学院党委。

3.把握大局,密切沟通,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

学院各部门要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高度重视,密切与学院党委沟通案件情况,按照程序与上级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纪检,监察等执法执纪机关协调配合,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未经学院党委允许,擅自处理任何案件和问题。否则,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各党总支和部门在此次治理工作中,要注意把握治理与维护学院发展大局的关系。要服从服务于学院创新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维护学院的稳定与和谐,努力创造出一种既能解决突出问题又能促进学院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综合效果。

4.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方位地落实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学院党委和纪委在经过几年的反腐倡廉治理工作中,总结了许多很好的经验和切实有效的机制制度。如:“党员干部要遵守的‘五个方面二十四项’纪律规定”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等等。为此,学院党委要求各党总支结合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抓好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落实工作。

1)进一步落实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的实施工作。继续落实学院党委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五个方面二十四项永葆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并要抓出实效。

2)进一步落实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的实施工作。一是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实行民主集中制;二是经济活动要实行公开招标制;三是人事劳资要实行聘任制和分级上岗制;四是干部使用要实行公开聘任制;五是招生和收费要实行阳光工程制等。

3)进一步落实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相互监督;三是加强学院纪委的职能监督;四是加强工会共青团的群众监督;五是加强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监督。

4)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制定下发的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定。凡因个人失误,失职,违纪,违法等,给工作带来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于处理。真正使我们的党员干部做到,像学院党委书记王万义同志要求的那样:“做人要安分,做事要认真,处理问题要讲原则”。

5)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党委提出的“三个一”的要求。一是一根针不拿,就是要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二是一分钱不收,就是不准收学生,家长及他人的礼品礼金;三是一顿请不吃,就是不准接受属下,学生家长及有经济来往单位或个人的宴请。

6)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五个带头”的要求。一是带头关心群众疾苦,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带头坚持清正廉洁,坚决拒收礼金礼品;三是带头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四是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五是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制止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

总之,各党总支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注重时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的工作环境。要用创新发展的思路和深化改革的思想,不断深化各项工作的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为学院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中共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

200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