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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参加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行使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民主权利与义务,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要广泛听取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意见,在党内评议班子、评议党员时吸收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参加。
二、制定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网上信箱,并由专人负责。
三、认真处理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定期与民主党派成员、党外人士对话,反馈情况,通报工作。
五、对于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组织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党组织处理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意见的情况要及时向党外人士反馈。
六、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