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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经贸学院    [2003]党字    第12号    王万义签发

 

 

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在学院快速建设和发展的进程中,广大师生员工精诚团结,奋力拼搏,克服了重重困难,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他们一身正气、舍生取义的崇高品质和英勇精神,极大地鼓舞了师生员工,为保卫学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大贡献。

2002年6月21日,当地一伙流氓无端滋事,并动手殴打学院保安。院党委书记、院长王万义同志义正严辞地痛斥了他们的行径。这伙流氓非但无所收敛,反而更加嚣张地大打出手。王万义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与流氓分子展开了英勇搏斗,最终将这伙流氓全部制服。

2003年1月10日,校外一批不法分子寻衅滋事,持刀闯入校园,在学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保卫处长陈明云、保安姜顺平、学生处教师王忠昱等同志挺身而出,与不法分子进行搏斗,终将歹徒制服送交公安机关。

4月27日,教工宿舍内发生一场意外火灾,学生处处长武宇光接到火警报告,马上带领司机王庆和99级外语八班庄园、00级国贸四班杨少坤、00级国贸三班杨硕、杨柏松四名学生直接冲上三楼火灾现场。当时整个楼道浓烟滚滚,每个人都随时有被烟呛窒息的危险,但他们没有退缩。武宇光同志一面指导学生自我保护,一面率先冲进失火房间,连续开启8个灭火器,终于扑灭了大火,使这次火灾没有酿成大祸。他们当中,有的被浓烟呛晕了,有的呛吐了,但脸上透出的却是胜利的笑容。

为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更多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不断涌现,学院党委决定,授予王万义、陈明云、武宇光、王忠昱、王庆、姜顺平、庄园、杨少坤、杨硕、杨柏松等10名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在全院广泛开展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学习的活动。

见义勇为是一种浩然正气,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需要。为此,学院党委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及全体师生员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当国家、学院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或威胁时,能有更多的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勇敢救护。

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促进学院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对于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营造促进学院发展的良好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各级党、团组织要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见义勇为的精神在学院蔚然成风,并发扬光大。

 

200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