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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向吕红军同志学习

经贸学院    [2004]党字    第10号    王万义签发

 

 

关于进一步开展向吕红军同志学习

为学院第二次创业做贡献活动的决定

 

各党总支:

   为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的两个《条例》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团结、进步、改革、奉献”的校园文化,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为学院的第二次创业再立新功,学院党委决定,进一步开展向吕红军同志学习的活动。

吕红军同志是学院的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法学硕士、工商管理博士、教授。现任省政协委员、省青联委员、全国经贸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经贸教育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教育部《国际商务》重点专业建设及主干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组组长、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2003年国际贸易省级试点专业教改立项项目负责人、辽宁省第一届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

作为教师,她曾荣获过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并获全国优秀教师奖章、辽宁省五·一奖章和全国外经贸系统劳动模范奖章;作为青年,她曾荣获中国第十二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获辽宁省第十届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作为女性,她曾荣获全国优秀女工和优秀女职工志愿者称号,获辽宁省第四届十大女杰;作为党员她曾荣获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并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新时期模范共产党员”称号;作为领导,她曾荣获辽宁省勤政廉政先进工作者和辽宁省优秀女领导干部称号。她二十多年如一日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很高的社会声誉。

向吕红军同志学习,一是要学习她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为党的事业,学院的事业而奋斗的党性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是要学习她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时刻把群众冷暖记挂在心上的宗旨意识,把自己的思想感情与人民群众紧密融合在一起,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当好人民的公仆。三是要学习她艰苦奋斗,雷厉风行,拼搏进取,勇挑重担的实干作风,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贡献。四是要学习她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大胆实践的创新胆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积极投身改革,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五是要学习她清正廉洁,克已奉公,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抵御住各种诱惑,经受住各种考验。

学习吕红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是学院第二次创业的需要,是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学院党委将在适当机会举办“吕红军事迹报告会”,“吕红军与先进教师座谈会”,“优秀党员报告会”等,弘扬“讲团结、讲进步、讲改革、讲奉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广大教职工的干劲凝聚到学院第二次创业上来。

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开展向吕红军同志学习活动的现实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党总支要拿出具体的学习方案,7月15日前,上报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在学院第二次创业的征程上,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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