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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在教育部的评选中获得二等奖

近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发文《关于公布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1]74号),我院申报的“原创短剧点亮青春,先进文化激扬校园”获得二等奖。这是我院始终高度重视和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以弘扬“讲团结、讲进步、讲改革、讲奉献”校园精神为主线,以“以情筑物、以文化人、以制度事”为内容,全面实施校园文化的精品战略的结果。
  “原创短剧点亮青春,先进文化激扬校园” 文化活动,是从2004年开始,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社团为依托,以自我教育为主要形式,以弘扬先进文化和校园精神为宗旨,推出了“海澜之光”校园短剧展演活动。2010年,该项目获得辽宁省第五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品活动;“海澜之光”校园短剧展演活动依托的学生社团“海澜剧团”先后被评为辽宁省大学生示范社团、大连市明星社团,展演的原创剧目也多次在国家和省级展演活动中获奖。
  “海澜之光”短剧展演活动依托的海澜剧团是由一大批喜爱艺术、热衷创作表演的学生自发组成的学生社团。2005年,海澜剧团被评为大连市明星社团,2006年被评为辽宁省大学生示范性社团。同年10月,在由辽宁省教育厅3森林舞会游戏艺术教育委员会和辽宁省戏剧家协会主办的辽宁省首届大学生戏剧节上,海澜剧团参演的四个剧目获得了大赛颁发的5项一等奖和14项二等奖。2008年,在辽宁省第二届大学生戏剧节上,海澜剧团参演的7个剧目获得了29个奖项。在2011年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戏剧节上,海蓝剧团的4个作品,又获得了9个奖项。
  “海澜之光”校园短剧展演的全部剧目都是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校园短剧,他们把生活融于短剧,再用短剧影响生活,不仅激发了大学生的热情,唤起了他们对高尚的、独立的人格追求和高尚的道德追求。而且在创作和排演的过程中使很多学生从中受益,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编剧、导演和演员。
  “海澜之光”校园短剧展演活动,通过短剧真实反映了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他们对社会的关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恋爱观,对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校园短剧是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一种校园文化活动,历经8届的“海澜之光”短剧展演活动,通过或幽默诙谐或感人肺腑或发人深省的短剧展演,教育和影响了数以万计的外贸学子,使先进文化引领和谐校园。时代性、生活性、原创性使展演活动永葆生机和魅力,用原创短剧点亮青春,让先进文化激扬校园,“海澜之光”短剧展演将永远闪耀在校园文化的舞台上。